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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普通高中学校:
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助对象
在校在籍普通高中学生:1.建档立卡、农村低保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(孤儿)、残疾等四类贫困学生;2.其他贫困学生,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子女、烈士子女、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子女、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家庭子女、其他贫困家庭子女。
二、补助标准及发放比例
建档立卡、农村低保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(孤儿)、残疾等四类贫困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500元,其他贫困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。将建档立卡、农村低保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(孤儿)、残疾等四类贫困学生的助学金作为第一批优先发放;根据资金的实际结余情况,按岳云中学总人数13%,衡山二中总人数9%,衡山四中总人数9%,星源高中总人数5%的比例分配第二批助学金的指标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.申请。普通高中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,递交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,说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、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意愿等。
(二).评审、公示。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,由学校评审小组,秉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评审。评审结果学校要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三).建档。各校要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专项档案,还要有申请、评议、汇总和公示各过程的资料。
(四).发放。经过申请、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教育资助中心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资助卡中。
四、工作要求
发放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的惠民之举,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。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,校长是第一责任人。要严格按程序操作,确保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严防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各学校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第一批助学金学生花名册的电子文档报资助中心,于11月30日向县教育资助中心报送报送第二批助学金学生花名册的电子文档。
附件: 1.衡山县2020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
2.衡山县2020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数表
3.衡山县2020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样表
衡山县教育局
2020年9月16日